同时,他指出,在后一过程中人们会装扮自己,有组织地发出声音做出动作,并且还会在这样的集体活动中感受到区别于平淡个体生活的亢奋,产生一种“不再是自己”的印象。
由此,我们可以将人对自己的角色认知划分为两种——一个个体的“我”,和一个群体中的“大众”。
英国学者约翰•马克(John Mack)的《面具:人类的自我伪装与救赎》中,将“群体促使个体体验社会角色与个人角色两种状态”的观点进一步延展,认为是“角色的区别”让我们从此“拥有了身份”。
而面具的基本功能就是变化和固化一个角色,同时设立规则——这个角色的行为脚本。
这就好比在《JOKER》中大众使用的小丑面具,或者是《V字仇杀队》里的福克斯面具,乃至于生活中我们在节日里会戴上的超级英雄们的面具——
面具先成为一个人乃至一种身份特殊的符号,继而为群体佩戴,按照这个角色的行为脚本做出的响应举止,摒弃原来的个体,表达的不再是使用者自身的性格特征,而变成了面具所代表的符号本身,变为另一个群体性的身份。
可以说隐藏自己,也可以说贯彻面具符号所代表的思想。
可以说这些面具掩藏了一个身份,又化身成了另一个身份,有它们肩负的使命,也有它们具备的精神意义。
后媒体时代面具的诞生
因此我们可以认为,面具从最初作为古老信仰文化的载体,渐渐演变成角色的脸谱符号,隐喻着人们对于不同角色的设定与期待。
即人格面具。
瑞士心理学家荣格(Carl Gustav Jung)认为,人们要在复杂的社会里生存是需要面具遮掩的,因而他指出:“人格面具是个人适应世界的价值理念或者他用以对付世界的方式。”并认为“人格面具实际上并非本人,但其他人甚至连自己都认为面具即人”。
而不论是《JOKER》还是其他电影中,只是将人格面具的大众化具象了出来。可能这个人格面具是为了同一种思想而统一化的,也有可能这个面具在大众中千变万化。但是不难发现,在后媒体时代,现实中,大众与人格面具息息相关。
比如,在互联网构建的真实与虚拟世界中,人们可以通过微信、微博等社交软件,利用人格面具在互联网的保护下,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自己真实的一面,隐藏不想透露的故事,体现个人意志与言论自由,平等地进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。
但与此同时,“键盘侠”“喷子”“网络暴力”,也正是由于处在一个又一个具有遮蔽性的面具下,才得以兴盛和发展,即便这个面具巨大而没有一定的形状和样子。长此以往便渐渐促使互联网丧失诚信的互动交流,带来人与人更大的隔膜与排斥,甚至伤害。
因此,或许我们应当正视大众面具的存在,并且深谙面具的存在,不能只为了“大众狂欢”式的受众需要,也不能用来掩盖随心所欲的任性。
参考资料:
1.欧阳宏生.胡 畔.媒介面具与受众认知
2.于越.中国传媒大学.身份的焦虑——关于社交网络中个体身份认知的研究综述.
3.赵晓彬.西方文学中面具理论的产生及发展管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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